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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-2021年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6-30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校属各单位

为鼓励先进,树立榜样,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,进一步激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,根据《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教职工表彰奖励管理规定》,学校决定开展2020-2021年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数量

(一)评选范围

1.先进集体:校内各二级单位;

2.先进个人:从事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含辅导员和教育工作者。

二)评选数量

先进集体5个,优秀教师20名,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先进集体

1.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严格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决策部署

2.领导班子坚强有力,团结协作,管理规范,五年来,在教书育人、科研育人、实践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、文化育人等方面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,取得突出成绩

3.近年内无大责任事故,单位成员无因违纪违法而受记过以上处分

(二)先进个人

1.优秀教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忠诚热爱教育事业,五年来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求真务实、爱岗敬业、传播知识、塑造新人,充分展现新时代“四有好老师”的光荣形象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记录,并具备下列条件的:

1)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;

  (2)坚守教育教学一线,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,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,努力推进教育创新,在教学改革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;

  (3)积极实施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,教书育人,敬业爱生,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;

  (4)在教育教学研究、科学研究、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,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。

2.优秀教育工作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忠诚热爱教育事业,五年来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履职尽责,真抓实干,服务大局,开拓创新,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,从事教育管理工作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记录,并具备下列条件的

1)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信念坚定,品德高尚;

2)坚持改革创新,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;

3)工作作风优良,工作业绩显著,爱岗敬业,甘于奉献,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

4)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,勤勉尽责,忠于职守,在学校建设、管理、服务、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(一)基层组织评选推荐以党总支为推荐单位

1.各党总支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

2.教职工人数30人以下的教学院推荐优秀教师2名,教职工人数3060人之间教学院推荐优秀教师3名教职工人数60人以教学院推荐优秀教师4机关党总支、直属单位党总支各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3名,各教学院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。

(二)学校联评

1.宣传部组织评审组,对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联评

2.联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认真学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,严格评选程序,公开评选推荐结果

(二)各党总支对推荐名单进行分类排序,认真审核把关

(三)相关推荐材料A4纸双面打印,同时报送电子版,于79日前报送宣传部,邮箱:xcb@slcupc.edu.cn


附件:1.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

   2.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

   3.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

  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6月2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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